2014年12月,慈溪市民政局对慈溪市农机维修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慈溪市农机维修协会存在不按规定接受2012年度、2013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慈溪市民政局对慈溪市农机维修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