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焕、罗利军:
你们于2015年9月29日提交的《关于成立登记慈溪市新浦镇洋龙心贴心日间照料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登记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慈溪市新浦镇洋龙心贴心日间照料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单位名称:慈溪市新浦镇洋龙心贴心日间照料中心;单位性质:法人;开办资金:伍万元;业务范围:职业康复、技能培训、教育工疗、娱乐学习、就餐午休、生活训练;地址:慈溪市新浦镇洋龙村五塘江东路73号;法定代表人:叶文焕;登记证号:浙慈民证字第110028号。
慈溪市新浦镇洋龙心贴心日间照料中心登记后,应遵循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盈余不得分配,不得抽逃开办资金,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及监督管理,每年按时参加年检,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登记事项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单位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必须报我局备案。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