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掌起镇小五金行业协会发起单位:
你们于2015年9月6日提交的“关于成立慈溪市掌起镇小五金行业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成立慈溪市掌起镇小五金行业协会。
一、核定社团名称为“慈溪市掌起镇小五金行业协会”,社团性质为行业性。
二、核定的业务范围为: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小五金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定期组织开展行业经营培训,帮助会员解决在小五金行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对行业市场运行和发展提供引导、咨询等服务;
(四)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协助做好监督、协调、管理工作;
(五)协调会员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行业争议,维护会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公平、合理竞争;
(六)加强会员之间、兄弟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经验交流;
(七)接受政府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请你们接此决定书后,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发展会员,并在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我局申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准予成立的慈溪市掌起镇小五金行业协会经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要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定的章程进行活动,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及时报告。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