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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15〕第43号(宁波杭州湾新区税企文化促进会)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15-09-09     阅读次数:412

宁波杭州湾新区税企文化促进会清算小组:
  你们于2015年8月17日提交的“关于注销登记宁波杭州湾新区税企文化促进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注销登记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宁波杭州湾新区税企文化促进会法人注销登记,并依法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浙慈社证字第304号)及相关印章。注销登记后,不得再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