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古塘街道七色花幼儿园清算小组: 你们于2015年8月6日提交的“关于注销登记慈溪市古塘街道七色花幼儿园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注销登记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慈溪市古塘街道七色花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并依法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浙慈民证字第010414号)及相关印章。注销登记后,不得再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