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举办者:
你们于2015年7月27日提交的“关于成立登记慈溪市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登记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慈溪市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单位名称:慈溪市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单位性质:法人;开办资金:叁万元;业务范围:为会员提供资金、培训、信息、集中代办(购)农业生产资料等互助服务;地址:慈溪市逍林镇破山村(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内);法定代表人:胡引飞;登记证号:浙慈民证字第110023号。
慈溪市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登记后,应遵循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盈余不得分配,不得抽逃开办资金,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及监督管理,每年按时参加年检,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登记事项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单位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必须报我局备案。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