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现将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甬民发〔2019〕73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学习,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甬民发〔2019〕73号)
慈溪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6日
附件: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