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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8-01     阅读次数:730

 

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减税降费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函〔2019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主要范围

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名单详见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的收费范围,包括2018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费等。

二、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坚决取消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对下列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一律取消:1.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2.行业协会商会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的,分支(代表)机构不得继续收取;3.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4.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5.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6.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7.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等为名向会员收取的职务赞助(会费除外);8.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9.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10.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二)切实清理不合理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成本管理,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适当降低会费偏高、盈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凡是会长、副会长单位的会费标准在1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按照现有标准降低50%;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凡是会费标准超过4档的,调整为4档及以下,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凡是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要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合理确定每一档次会费的明确金额,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鼓励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行业协会商会要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向社会公开,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三)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支出。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按程序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表决通过。根据发改经体〔20171999号文件精神,协会商会调整会费标准的程序可适当优化。新的会费标准与原有会费标准持平或降低,可以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待下次会员(代表)大会时再以无记名投票表决追认;新的会费标准比原有会费标准提高的,必须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不涉及会费标准的调整,只是明确基本服务项目的,可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待下次会员(代表)大会时再以无记名投票表决追认。

 三、工作要求

 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抓紧对本会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检查,扎实做好“回头看”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主动纠正,制定方案,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切实成效。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要求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制定整改方案。自查表及整改方案请加盖协会商会印章后于2019810日前以传真和邮件方式报送我局,于2019910日完成整改并报送工作总结。我局将适时对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2018年度年检年报工作,对协会商会会费标准调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并抄报价格、财政、税务等部门。

联系人:吴蓉,陈益波;联系电话:63046803;传真63015150;邮箱:cxmgb@sina.com

 

附件:1.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

     3.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示例供参考)

     4.《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民办〔2019〕计9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

 

 

           慈溪市民政局

201981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pdf

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