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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4-02     阅读次数:471

慈民民〔201939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年)》(甬党〔201016号)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410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 6 22 日、23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

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41日至10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网上报名”版块,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三)报名条件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 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

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

作年限相应增加2 年。

(四)考后审查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参加考后资格审查。

二、报考动员对象

重点组织 40 周岁以下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其中,城乡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不限年龄,事业编制人员积极报考,行政编制人员鼓励参加。具体报考动员对象如下:

一是市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重点是职责职能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农业农村、信访、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社保、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团委、妇联和残联等单位干部职工。

二是镇(街道)干部职工、城乡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三、组织保障措施

根据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有关要求,考试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报名通知、统计审核、咨询解答、组织考前培训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请于417日前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渊、陈益波,联系电话:63046803,传真:63015150,电子邮箱:党政信息网-市民政局-民管办。

 

附件: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2.“社会工作年限”及“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3.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中共慈溪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慈溪市民政局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41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