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民民〔2019〕39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年)》(甬党〔2010〕16号)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4〕10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 6 月22 日、23 日。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
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4月1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网上报名”版块,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三)报名条件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 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
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
作年限相应增加2 年。
(四)考后审查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参加考后资格审查。
二、报考动员对象
重点组织 40 周岁以下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其中,城乡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不限年龄,事业编制人员积极报考,行政编制人员鼓励参加。具体报考动员对象如下:
一是市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重点是职责职能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农业农村、信访、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社保、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团委、妇联和残联等单位干部职工。
二是镇(街道)干部职工、城乡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三、组织保障措施
根据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有关要求,考试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报名通知、统计审核、咨询解答、组织考前培训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请于4月17日前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渊、陈益波,联系电话:63046803,传真:63015150,电子邮箱:党政信息网-市民政局-民管办。
附件: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2.“社会工作年限”及“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3.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中共慈溪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慈溪市民政局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