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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2-22     阅读次数:982

慈民民〔201915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慈溪市民政局《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应当申请参加评估:

1.20161230日前经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上两年度年检(年报)已公示或年检合格(抽检合格),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并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社会组织现状,确定下列单位为必须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

符合前三款条件的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报名参评。

 二、评估内容

  2018年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已在慈溪市社会组织网(http://www.cxshzz.org/)发布,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

(一)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四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自律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评估流程

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的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申报。参评社会组织登录“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下载《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自评表》和本组织近两年运转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1931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二)实施评估。311日至5月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社会评价,提出评估意见。

(三)等级确定。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意见,最终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对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市民政局将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息录入“慈溪市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并通过“慈溪市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参评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评申报和台账资料的准备,配合做好实地评估、社会评价等工作。

(二)市民政局定于201931日上午900在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评估培训会,请各参评社会组织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227日前报市民政局民管办(cxmgb@sina.com),并准时参加培训。

(三)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失信信息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无特殊情况退出评估的;2.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3.拒不提供评估资料的。

社会组织评估及培训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评估材料报送地址:慈溪市民政局三楼313办公室(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

市民政局民管办联系人:黄锋莹、吴蓉;联系电话:63015150

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陈灿;联系电话:13018960928

 

附件:1.社会组织参评名单

     2.参加评估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慈溪市民政局

 

                                                                                                   2019222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2018慈溪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指标.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