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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15-07-03     阅读次数:661

一、必要性

  为加快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引导我市基层社会组织在深化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甬党办[2013]89号)文件精神,有必要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作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可行性  

  一是上级有要求。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是党的十八大赋予的任务,也是发达国家社会发展的经验总结。2013年9月3日,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完善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基层社会组织,可以镇乡(街道)备案”。二是现实有需求。作为社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之一,基层社会组织可以提高整个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作为基层政府与民众的桥梁,基层社会组织可以提高社会整合度,加强全社会的协同合作。目前,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组织870个,据初步统计,我市活跃在各个村(社区)的城乡基层社会组织至少2000家以上,其中大部分没有登记或者备案,游离于监管之外。推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基层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权限下沉基层,业务指导贴近基层,更有利于解决政府在社区服务中越位和缺位问题。出台实施意见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备案管理权限和对所辖区的城基层社会组织的协调、服务和管理权限,让能管住的管好。

  三、影响

  该《实施意见》从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规范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推进重点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机制体制;加强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措施,将切实促进我市基层社会组织发展。

  四、征求意见时间及联系方式

  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63011843;联系人:慈溪市民政局民管办 陈益波

  传真:63016317

  电子邮箱:党政信息网  市民政局民管办

  邮箱外网: cxmgb@sina.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