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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17-05-08     阅读次数:100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促进我市公益事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现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公开征集2017年度慈溪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培育一批能落地慈溪市、具有公益心、有能力、有意愿、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
  (二)资助一批能够创新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的优秀项目;
  (三)搭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交流互动的平台,培育、扶持优秀公益项目品牌;
  (四)提高全社会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五)促进本地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其他地区优秀社会组织的交流,通过经验输入,提升本地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参加创投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主体资格条件之一:
  1.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2.镇(街道)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
  3.在其他地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曾承接或组织实施过我市公益服务项目并通过评估的社会组织具有优先资格。
  (二)申报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既要紧紧围绕服务受益对象,又要实现在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身能力的提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组织申请的项目内容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且须符合公益创投规定的资助范畴和政府相关政策;
  2.实施地域应为慈溪市,项目周期为一年;
  3.项目的目标、计划、预算等需以一年为完整周期进行设计与规划,同时需注重项目工作模式的创新性、可复制性和宜推广性;
  4.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能够带动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优先考虑;
  5.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及立项资格;
  6.往届申报过的项目,本届申报时要求形式、内容有所创新。
  (三)申报范围
  各社会组织围绕为老、帮困、助残、青少年、社区建设、环保和其他公益类服务七大主题,结合社会需求和自身实际,自行确定主题,进行项目设计与申报。
  三、经费支持
  项目征集后,通过初筛、初审,经公益创投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项目展示,综合社会需求、项目设计情况,择优选用,符合项目要求的将获准立项实施。对于获选项目,根据创投最终认定的项目预算给予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
  项目经费将分期拨付至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协议签订后拨付预算的7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
本次创投活动委托上海市徐汇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对获选的项目进行全程支持,组织优化、评审、中期和终期评估,督促获选项目按照创投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并完成项目计划,保证项目成效。
  四、申报方式
  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叁份;
  2.项目申报单位请附登记证书或备案证书复印件。
  即日起至5月25日,将填写完毕后的申报书以纸质文档加电子文档形式进行上报。纸质文档请寄送至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2号4楼慈溪市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请编辑文件名为“公益创投+组织名称”发送至shzzcxsjy@126.com。备案基层社会组织参与创投的,先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由各服务中心统一上报。
  联系人:孙渊、余益超;咨询电话:63046803、63014035。

  附件:慈溪市2017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慈溪市民政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