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机明传18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社会团体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情况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摸清社会团体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各地各单位要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如发现瞒报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将社会团体有关情况调查表(附件1)发放到主管的社会团体,督促其认真做好自查和填报工作,并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并汇总。
二、请各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于2017年4月7日下午3:00前,将所有数据表格(附件1—4)书面加盖公章一式五份送市民政局民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党政信息网市民政局民管办邮箱或cxmgb@sina.com邮箱。
三、相关电子表格可在“慈溪市社会组织网”(http://www.cxshzz.org/)下载。全市各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社会团体基本信息也可通过“慈溪市社会组织网”查询。(联系人:陈益波、孙渊;联系电话:63046803)
附件:1.各级社会团体有关情况调查表
2.各级社会团体有关情况汇总表
3.在职及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统计表
4.在职及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汇总表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