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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15-08-05 阅读次数:64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慈党办〔2015〕13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作用,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元化需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决定举办我市2015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专业成长。通过项目创投和运作,促进其规范管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培育扶持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推进社会和谐。社会组织通过开展项目,为市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性的服务,畅通交流渠道,融洽居民关系,构建和谐邻里,推进社会和谐。 (三)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创新社会治理。通过公益创投,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念的提升,建立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共赢的新机制,打破解决社会问题的传统方法,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区公益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益项目须与社会组织合作并以其名义申报方可获选实施。本次创投实行“择优资助”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等级评估在3A级及以上或有公益创投项目实施经验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同一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二)项目范围。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空巢老人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他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2.帮困服务类。主要包括对贫困家庭的帮困服务、对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的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3.助残服务类。主要包括孤残、困境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4.青少年服务类。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少年儿童课外教育以及新居民子女助学帮困等服务。 5.其它公益类。主要包括为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提供资助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三)项目策划要求。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实施后特定人群在精神和物质需求方面受益,并得到各利益相关方相当程度的满意和好评;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具体要求如下: 1.迫切性。项目针对的问题具有迫切性,未在现行市场和社会服务体系中得到满足,亟需公益服务项目介入。 2.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能反映较为广泛的人群需要。 3.专业性。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完备的团队架构、较高的人员素质、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展;能够促进社会组织自身的成长壮大和可持续性发展。 4.公益性。以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社会服务、推动社会进步为主旨,侧重满足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身心需要,促进边缘群体恢复基本的社会功能。 5.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能够带动各方参与进来,以创投项目运作为载体,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项目实施要求。申请项目实施地为慈溪市,服务对象为慈溪市范围内城乡居民,项目实施周期12个月以内。 三、经费支持 项目征集后,通过初筛、初评,经公益创投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将获准立项实施。对于获选项目,根据创投最终认定的项目预算给与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资金将分两次拨付,签署项目资助协议后拨付总金额的70%,结题评估通过后拨付总金额的30%。 所征集的项目若因其他主客观原因未能获选实施的,将择优纳入慈溪市公益项目库,适时组织全市爱心企业、个人认购公益项目。 四、申报方式 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叁份; 2.项目申报单位请附登记证书或备案证书复印件。 即日起至9月10日,将申报书填写完毕后以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形式进行上报。地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市民政局民管办,邮箱:cxmgb@sina.com。 联系人:孙渊;咨询电话:63016011。
附件: 2015年慈溪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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