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网上办公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许可公示
  政策法规
      中央、国务院、民政部
      浙江省
      宁波市
      慈溪市
  统计数据
  行政处罚
网站搜索  
通知公告    
慈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23-10-24     阅读次数:202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1.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满两个年度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评估等级有效期满的;

3.参加过评估且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

二、评估类型和指标

2023年度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见附件1)已通过慈溪市社会组织网(http://cx.nbshzz.org.cn/)发布,具体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

(一)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专业性(体育类)五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二)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体育类、其他类三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评估申报

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的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申报。参评社会组织登录“慈溪市社会组织网”,下载《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2)、《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自评表》和本组织近两年运转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二)实施评估。11月上旬至12月底前,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社会评价,提出评估意见。

(三)等级确定。2024年1月底前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意见,最终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市民政局将对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并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息录入“浙江省社会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检或年报的;

2.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慈善组织未年报)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其他事项

参加等级评估是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先进推荐、获取税收优惠的重要前提,更是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途径。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发动、精心组织,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各社会组织要将参加等级评估作为检视工作成效、查找薄弱环节的重要契机,积极申报、认真准备,配合做好实地评估、社会评价等工作。

等级评估所需经费由市民政局承担,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评估材料报送地址:慈溪市民政局三楼315办公室(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

联系人:吴蓉(社会团体)、陈琼妮(民办非企业单位)、孙渊(基金会),联系电话:63015150,63046803。

 

附件:1.2023年度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docx

     2.慈溪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2023年).docx

 

 

 

 

                          慈溪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