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网上办公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许可公示
  政策法规
      中央、国务院、民政部
      浙江省
      宁波市
      慈溪市
  统计数据
  行政处罚
网站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22-09-21     阅读次数:484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应当申请参加评估:

1.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满两年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 评估等级有效期满的;

3. 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并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社会组织现状,确定下列单位为必须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

符合前款条件的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报名参评。

 二、评估内容

 2022年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见附件2)具体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

(一)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四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二)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其他类两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和基金会两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评估流程

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的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申报。参评社会组织登录“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下载评估通知并按照所属类型填写《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3),将申报表、自评表和本组织近两年运营情况于2022年928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对参评社会组织资格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检或年报的;

2.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慈善组织未年报)或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实施评估。10旬至11月底前,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社会评价,提出评估意见。

(三)等级确定。202212月底前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意见,最终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对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市民政局将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息录入浙江省社会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精神,“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3A)且该评估结果在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仍在有效期内”,是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重要前提。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也是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各参评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评申报和台账资料的准备,配合做好实地评估、社会评价等工作。

(二)市民政局定于2022年929星期四上午9点在慈溪市白金汉爵大酒店(慈溪市杨梅大道北路888号)588.590厅召开评估培训会,请各参评社会组织通过扫下方二维码报名,并准时参加培训。

 

社会组织评估及培训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评估材料报送地址:慈溪市民政局三楼315办公室(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

市社会组织指导中心联系人:吴蓉、陈琳、陈立群;联系电话:63015150。

 

附件:1.2022年社会组织参评名单

      2.2022年度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3.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慈溪市民政局

                                        2022年921

 

2022年社会组织参评名单.docx

2022年度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docx

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