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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信息来源:     日期:2021-10-27     阅读次数:760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慈溪市民政局《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应当申请参加评估:

1.2019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上两年度年报已公示或年检合格,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并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社会组织现状,确定下列单位为必须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

符合前二款条件的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报名参评。

 二、评估内容

 2021年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见附件2),具体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

(一)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四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其他类二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基金会(非公募),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评估流程

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的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申报。参评社会组织登录“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下载《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3)、《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自评表》和本组织近两年运转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21年1120前报送市民政局。

 (二)实施评估。11旬至12月底前,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社会评价,提出评估意见。

(三)等级确定。2022年1月底前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意见,最终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对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市民政局将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息录入“慈溪市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并通过“慈溪市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精神,“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3A)且该评估结果在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仍在有效期内”,是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重要前提。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也是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各参评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评申报和台账资料的准备,配合做好实地评估、社会评价等工作。

(二)市民政局定于2021年114上午9点在慈溪市白金汉爵大酒店(慈溪市杨梅大道北路888号218厅召开评估培训会,请各参评社会组织通过扫下方二维码报名并准时参加培训。

                       

(三)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失信信息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无特殊情况退出评估的;2.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3.拒不提供评估资料的。

社会组织评估及培训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评估材料报送地址:慈溪市民政局三楼313办公室(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

市社会组织指导中心联系人:黄锋莹、吴蓉;联系电话:63015150。

附件:1.社会组织参评名单

      2.2021年度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3.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6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