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慈溪市民政局《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应当申请参加评估:
1.2019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上两年度年报已公示或年检合格,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并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社会组织现状,确定下列单位为必须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
符合前二款条件的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报名参评。
二、评估内容
2021年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见附件2),具体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
(一)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四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其他类二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基金会(非公募),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评估流程
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的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申报。参评社会组织登录“慈溪市社会组织网”, 下载《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3)、《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自评表》和本组织近两年运转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二)实施评估。11月下旬至12月底前,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社会评价,提出评估意见。
(三)等级确定。2022年1月底前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意见,最终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对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市民政局将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息录入“慈溪市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并通过“慈溪市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精神,“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3A)且该评估结果在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仍在有效期内”,是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重要前提。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也是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各参评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评申报和台账资料的准备,配合做好实地评估、社会评价等工作。
(二)市民政局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点在慈溪市白金汉爵大酒店(慈溪市杨梅大道北路888号)218厅召开评估培训会,请各参评社会组织通过扫下方二维码报名,并准时参加培训。
(三)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失信信息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无特殊情况退出评估的;2.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3.拒不提供评估资料的。
社会组织评估及培训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评估材料报送地址:慈溪市民政局三楼313办公室(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
市社会组织指导中心联系人:黄锋莹、吴蓉;联系电话:63015150。
附件:1.社会组织参评名单
2.2021年度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3.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