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完善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的政策环境,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的通知》《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包括:一是行业性社团,包括已脱钩、直接登记和保留双重管理体制的;二是地域性商会(含异地商会)。
二、相关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服务理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及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并按附件表格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应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表格直接报送(邮寄)到市民政局民管办。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涉企降费、强化规范运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16号)等相关要求,抓紧自查自纠、落实规范要求。我局将视情安排涉企收费专项的实地检查。
联系人:吴蓉 63015150
邮寄地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民管办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自查表
2.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慈溪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